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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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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在我國,保險經紀人的形式是保險經紀公司。一個成熟的保險市場是由保險人、投保人以及為保險人和投保人最終達成保險合同而提供相關服務的保險中介人組成的。保險中介人一般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保險經紀人是站在客戶的立場上,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服務,設計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并具有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簡單地說,保險經紀人就是投保人的風險管理顧問。
二 保險經紀人的優勢?
(1)、較全面地掌握保險理論,具備專業的保險技能,能夠準確細致地調查并識別您自身所面臨的所有風險;(2)、用科學的方法,識別與衡量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頻率與損失的幅度,估測最大與最小的損失幅度(值);(3)、用規范嚴謹的"保險語言"向保險公司闡釋客戶的">保險需求>,并正確理解保險公司用"保險語言"做出的各項承諾;(4)、正確理解保險公司的各種復雜的保險條款,并從中做出正確的選擇;(5)、對保險公司所給予的費率、免賠額等承保條件進行充分的研究和正確的判斷,經過談判,合理地選擇最佳的保險公司及其產品;(6)、指導客戶正確地履行保險單中所規定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承擔的各項義務;(7)、一旦出險,在防止損失擴大的同時,按照保單要求,及時、準確地向保險公司提供其所要求的各類索賠單證和材料。三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的區別?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由于其所處的位置不同,各自代表的利益不同,必然導致兩者具有不同的性質和責任。保險代理人的責任是:代表保險公司的利益,向保險公司負責,為保險公司推銷保險產品。保險經紀人的責任是:代表客戶的利益,向客戶負責,幫助客戶選擇最適合的保險公司、最合理的價格、最優越的承保條件并提供全面的風險管理服務和各項增值服務。